教务部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个税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民生、调节收入分配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是一项精准发力的系统工程。补充完善学籍相关数据信息是个税改革“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精准实施的重要前提。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我校将于3月7日至3月9日开展本年度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做好部署、抓好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按时有序地开展。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请于3月7日前发至教务部邮箱:yeshp@nfu.edu.cn。
(二)各单位落实通知,组织学生按时按质完成本次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避免出现漏报错报信息的情况。
(三)本次学生数据核准和补录工作中的有关信息涉及学生和家长个人隐私,请各单位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务必做好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因工作组织不力,导致信息泄露,或存在大范围漏报、错报现象,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核准和补录的对象
我校2019年与2020年入学的在籍学生(包括注册学籍、暂缓注册、保留学籍、休学等)
三、核准和补录的安排
(一)线上补录
本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配合学生家长进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以学生和家长自愿为原则进行补录。线上补录由学生在3月9日12:00前通过学校企业微信收集表完成相关信息的补录和提交,具体操作方式请见《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的操作指南》(附件2)。
学生可以补录父母或监护人双方的信息,也可以只补录其中一方的信息,不选择补录信息的学生可不提交收集表。提交后如需修改,应在截止时间前进行更改操作。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收集表的视为放弃补录。
本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学校不判断学生补录的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的真实性(即不核实与学生本人的关系),真实性由学生本人保证。
(二)线下确认
为保证学生补录的信息准确无误,教务部将根据学生线上补录的信息与学生学籍信息集中打印成册,交由各单位负责老师组织学生线下核对确认,并于3月19日前将已确认的名册交至教务部。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工作操作指南
教务部
2021年3月7日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20-61787309,办公地点:行政楼1号210室,联系邮箱:yeshp@n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