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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公布学科专业建设项目2020年度检查结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1-05-20 点击:

教务部关于公布学科专业建设项目

2020年度检查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及《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中大南方〔2020〕132号)有关规定,学校开展了学科专业建设项目2020年度检查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结果

参与本次检查的项目共11个。其中,有2个2017年立项的省级重点学科项目参加校内预验收;有2个2019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参加年度检查;有1个2018年立项的校级专业认证项目申请延期结项,1个2018年立项的校级专业认证项目参加年度检查;5个2019年立项的校级重点专业项目参加中期检查。除校内预验收及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外,其余项目检查结果分为“优秀”、“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四类,检查结果详见附件1。

二、后续建设注意事项

1. 请各项目负责人稳抓项目建设质量,实际建设内容必须匹配建设任务书中罗列的建设内容,且须在建设周期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项目验收。

2.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项目建设经费支出科目和支出时间对项目成果的支撑作用。

3.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及时保存、分类汇总能支撑项目建设成果的佐证材料。项目建设成果应提供可量化的成果。其他项目的建设成果不应充当本批项目建设成果。

4.原则上,自项目立项起不可变更项目负责人。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等重要事项的,须于项目校内结项前至少6个月通过一站式服务大厅向学校提出变更申请,并将纸质版的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2)及变更材料交教务部(1号行政楼222办公室)审核,未经学校审核的任何变更为无效变更。

附件:1.学科专业建设项目2020年度检查结果

2.项目变更申请表

教务部

2021年5月20日

(联系人:蓝老师,联系电话:6178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