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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精神及做好本年度省级项目申报准备,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投入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四新”(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全面对接国家“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等本科人才培养计划,引导广大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聚焦人才培养突出问题,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产出一批优秀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立项原则
(一)问题导向。坚持从岗位和本校、本专业实际出发,深入分析教学改革重点问题,突出岗位特色、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
(二)原创导向。申报项目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必须具有原创性、创新性,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积极探索高等教育改革规律和发展趋势,进行适度超前研究和实践,引领教学改革的发展。
(三)实践导向。项目建设须源于教学实践并应用于教学实践。适度放宽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报告等文字要求,将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
(四)共享导向。坚持推广和共享项目建设累积的优质成果和资源,扩大教学改革受益面,提升项目示范带动效应。
三、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
今年拟立项建设约20个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类别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科产教融合专业实践基地、共享型社会实践基地、专业(系部)教研中心、课程教学团队、产业学院、专项人才培养计划等,项目建设内容可参考《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教育教学改革类项目
今年拟立项建设约25个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类别分为综合类和一般类,综合类和一般类项目均要求以实践性项目为主,纯研究性项目为辅,研究性教改建设项目立项数占比不超过教改项目该年度立项总数的25%。其中综合类项目的选题范围可参考上一年研究领域,项目申报条件及建设内容见《项目申报指南》。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规划
请各学院(系)根据国家及广东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意见等纲领性文件,对照专业评估、专业认证标准、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标准、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标准、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标准等,结合我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等指导性文件,做好本院系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统筹规划、设计、建设工作。各教学单位充分利用好各类项目建设平台资源,补足短板做强优势。已属于学校优质专业的各专业(经济学、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英语、护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会计学、艺术设计学)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积极申报项目,进一步强化专业特色与内涵建设;专业建设基础较为薄弱的各专业要积极申报校级项目,该类专业本年度申报的校级项目数量须不低于2项。各学院(系)力争在近3年内补足短板,做强专业特色与人才培养特色,凸显亮点。
请各学院(系)统筹规划设计本院(系)的总体建设目标和总任务,并将总目标、总任务进行分解和再分配,以项目制形式申报立项并完成相关建设任务,组织发动教师完成相应子任务建设,达成总目标。
请各学院(系)以院系为单位填报本院(系)的总建设任务书—《XXX学院(系)+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4)》。
(二)资格审查
存在以下情形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项目与2011年以来立项的校级及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目标和内容)高度相似或相近的(详见附件3名单)。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子项目对照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附件4),并提交至所在学院(系)初审。未按照申请书中指定要求填写的,不予立项。
提交截止时间:9月17日(周五)上午12:00。
纸质材料(提交至教务处A1-222):
总建设任务书(只需项目所属单位填写)(附件2)一式三份;
各子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4)一式三份;
《XX学院(系)-教学类建设项目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ichh@nfu.edu.cn):
以“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命名项目申报材料,交由项目所在单位汇总后,命名为“XX学院(系)-教学类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负责人隶属单位为学院(系)的,由所在院(系)统筹审核及提交材料;项目负责人隶属单位为职能部门的,根据项目主体建设内容确定项目依托专业和院系,划入相关院系统筹;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的,由教务处统筹。)
(四)立项程序
1.专家初审。学校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校级立项建设项目;
2.校内学术委员会审核。专家初审结束后,初审结果报送校内学术委员会审核批准;
3.网络公示。学校将在官网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立项文件。
(五)项目管理
本年度立项建设的项目将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2020修订)》(中大南方﹝2020﹞132号)进行管理,各建设项目须按时按质开展项目建设,并按时参加年度检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
附件:1.申报指南
2.XXX学院(系)+2021年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书
3.广州南方学院历年立项建设项目名单
4.子项目建设任务书
5.XXX学院(系)-教学类建设项目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9月3日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1787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