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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教务处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暨建设培训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1-12-13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及《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中大南方〔2020〕132号)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立项的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详见附件1)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请各项目团队对照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附件2)及项目申报书完成自查,形成中期检查报告,报告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及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二)项目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三)项目资助经费使用情况。

二、工作要求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强化项目过程管理的有关指示及《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立项建设项目均须按期参加中期检查,请在建项目高度重视并按时提交材料。学校不另设延期申请,并对未提交中期检查材料的项目,予以限制经费使用及报销权限。

三、材料提交

以院系为单位提交检查材料,请各院系汇总本单位各项目的纸质版材料,并于12月21日17:00前提交至教务处(1号行政楼222室);电子版《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打包,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交由项目所在单位汇总后,命名为“XX学院(系)-教学类项目中检材料”发送至邮箱:lichh@nfu.edu.cn。材料包含:

1.《广州南方学院教学类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3)。纸质一式三份。

2.佐证材料。能证明项目阶段性成果的佐证材料,如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或有关教材、教学软件、研究报告或其他能验证项目的复印件、图片等,装订成册。纸质一式一份。

3.《XX院(系)+教学类项目建设进度表》(附件4)请汇总各项目建设进度,并以院系为单位提交该表。纸质一式一份。

四、专家检查及一对一指导

学校将组织专家于对项目的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进行材料检查,不安排项目汇报。

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学校将邀请专家对该批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团队进行一对一指导培训。原则上各项目负责人均须参加指导培训会,有特殊情况的,可指派1-2名该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参加。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检查结果运用

学校将参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中大南方〔2020〕132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处理本次中期检查结果为暂缓通过、不通过的项目。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2021年度省级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

2. 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3.广州南方学院教学类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4.XX院(系)+教学类项目建设进度表(中检)

教务处

2021年12月13日

(联系人:李楚菡,联系方式:020-61787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