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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与科研部关于开展课堂教学质量同行评教工作的通知

教研〔2016〕115号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及广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现就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同行评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评教师

学院专职专任教师和双肩挑教师。

二、评教等级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评估办法》,评教等级对应的分数区间分别是:优秀≥85分;75 ≤良好<85;60 ≤合格<75;不合格<60。

三、评教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按学科、专业或教研室相互听课,确保每位教师都能被评教。原则上每位受评教师的听课教师数不少于4人。

(二)2016年12月9日前(第15周),听课教师在随堂听课的基础上,依据听课记录表或教学观察表(附件1-3)各项指标内容对受评教师进行评价。

(三)2016年12月23日前(第17周),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师完成的听课记录表或教学观察表,将评教结果填入教师听课情况汇总表和课堂教学质量同行评教汇总表(附件4-5),并将附件4-5交至教务与科研部A1-22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zdnfjwb@163.com。听课记录表或教学观察表由教学单位存档。

 

附件:1.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理论课听课记录表

2.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实验课教学观察记录表

3.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体育课教学观察记录表

4. 教师听课情况汇总表

5. 课堂教学质量同行评教汇总表

 

 

教务与科研部

2016年9月26日

 

(联系人:林明秀,联系电话:6178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