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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学籍信息核对的通知

 

教务〔2015〕26号

 

各系:

为维护学籍学历管理制度的严肃性,保证在校生数据的准确性,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有关精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教育在校生学籍数据管理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27号)相关要求,教务与科研部决定于4月1日至4月2日对我院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学信平台”)的学籍数据进行清理,要求做到“不多人、不少人”,确保学生学籍数据完整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对象

因绝大部分大一新生已经于2014年10月-12月登陆学信平台核对学籍信息,此次学籍信息核对对象为我院尚未核对学信平台学籍信息的大一学生(名单见附件一)及大二、大三、大四全体学生(不包括旁听生和借读生)。

二、核对方式

(一)在读生(不包括旁听生和借读生)

1、核对时间:3月12日-3月30日

2、核对方式:在读生登录学信平台仔细核对本人学籍信息,包括文字和图像信息。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二(在读生学信平台学籍信息核对须知)。2011级学生(2015届毕业生)务必请按附件二,点击毕业图像核对。

3、核对结果反馈:如在读生登录学信平台核对本人学籍信息无误,则无需反馈核对结果;如核对学籍信息有误,则请学生本人填写附件三(在校生学信平台学籍核对勘误申请表),请相关系于2015年3月31日之前将附件三交至A1-202。

(二)学籍异动学生(包括休学、保留学籍、退学、注销学籍<包括自动退学和死亡>、转学、更改学籍信息等)

1、核对方式:各系请下载附件四(各系学籍异动信息表),分两步进行核对工作。第一步,核对本系学籍异动学生总数,若总数有错误请及时与教务与科研部周老师联系,对表格信息进行多删少补;第二步,核对表格中学生学籍信息,如有错误,请用红色字体修改。

2、核对时间:各系请在3月31日之前将核对修改后的附件四(电子版与纸质版)交至教务与科研部。纸质版请加盖系章交至A1-202,电子版请发送至1319196082@qq.com。

学信平台是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信息查询的唯一网站。该平台学籍信息是学生学历电子信息注册的依据,对于各位学生将来毕业、考研、工作都非常重要。此次学信平台学籍信息核对工作,直接关系到我院学信平台学籍数据的清理。

请各系高度重视,宣传通知到位,督促在读生务必高度重视,按规定时间登录学信平台仔细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同时认真进行学籍异动学生信息核对,按规定时间将附件三(在校生学信平台学籍核对勘误申请表)和附件四(各系学籍异动信息表)交回教务与科研部。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61787309,办公地点:行政楼A1-202。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4级学生未登录学信平台核对学籍信息名单

2、在读生学信平台学籍信息核对须知

3、 在校生学信平台学籍核对勘误申请表 20150311.xls

4、各系学籍异动信息表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