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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监考人员安排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

监考人员安排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定于3月25-26日进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以下简称考试院)安排我校作为本次专升本考试考点。为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监考人员工作安排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

325

8:00-10:00

政治理论

10:30-12:30

英语

15:00-17:00

专业基础课

326

9:00-11:30

专业综合课(省统考)

二、考生人数及考场安排

根据考试院安排,我校本次考试考生人数为1390人,共47个考场,每考场须设3名监考员,共须141名监考员。

三、监考员报送工作

监考要求

1.除外籍、55岁以上、在职学习按规定正在休假以外我校专职教职工。

2.能按规定参加考前培训和监考工作,严格按照监考工作要求,履行监考职责。

3.未发生过严重的考试工作事故或过失行为。

4.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2023年专升本考试。

报送工作要求

3月17日17:00前,各教学单位填报《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监考员安排表》(见附件),并发送至邮箱:liw2@nfu.edu.cn。

已上报教务处的监考员不得自行调换,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参加监考工作的,需由本人提出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部门公章交至教务处汇总并报主考审批,审批结果将于提交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监考员所在单位。审批通过者由所在单位协助落实符合条件的监考人员替代其监考工作,严禁监考员自行公开发布转让监考任务信息,未经同意自行调换监考人员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附件: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监考员安排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18日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0-61787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