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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公布2022年度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年度检查结果的通知

   教务处关于公布2022年度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年度检查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务处关于组织2022年度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年度检查的通知》(教务〔2022〕136号)及学校相关规定,教务处组织了2022年度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结果

参与本次检查的项目共8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本次检查结果分为“优秀”、“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类,结果详见附件1。

二、后续建设注意事项

1.各专业要进一步把握一流专业建设的内涵,明确专业建设的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持续推进专业建设工作。

2.请各专业负责人稳抓项目建设质量,实际建设内容必须匹配项目申报书中罗列的建设内容,且须在建设周期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项目验收。

3.请各专业负责人高度重视项目建设经费支出科目和支出时间对项目成果的支撑作用。

4.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及时保存、分类汇总能支撑项目建设成果的佐证材料。项目建设成果应提供可量化的成果,其他项目的建设成果不应充当本批项目建设成果。

附件:2022年度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年度检查结果汇总表

教务

2023411

(联系人:蓝婵婷,联系方式:6178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