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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做好2021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教务部关于做好2021年新增

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附件1)、《广东省学位委员会转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2)要求,现组织我校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及内容

本次审核的专业为2016年、2017年设置且2021年有首届毕业生的专业: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文化产业管理、朝鲜语。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师队伍、教学条件、教学过程及管理、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等,详情见《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附件3)。

二、审核流程

新增学士学位授予的专业须经学校审核、中山大学审核、广东省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三级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学位授予资格。

(一)学校审核。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拟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进行审核,并校内公示10天。

(二)中山大学审核。中山大学组织完成专家评审,并提交中山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结果公示10天。

(三)广东省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三、评审结果

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评审分为通讯评审和实地评审。通讯评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广东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通讯评审结果为“优秀”、“合格”的申报专业确定为“通过”,不再进行实地评审;通讯评审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申报专业,由广东省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评审,提出具体的专业建设建议和意见,并确定是否通过。实地评审不通过的专业责令其整改建设,待次年重新申报(该专业当年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挂靠有授权专业的其他高校进行)。

四、材料要求

(一)审核专业所在教学单位对照评审指标(附件3),总结专业建设情况,完成自评,填报《广东省独立学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附件4,以下称作“简况表”),并制作专业建设情况汇报PPT。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全力协助填写简况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教务部协助填写简况表第15页“学位、教学管理制度”内容及简况表第12页“专业实验室情况及仪器设备”内容;财务部协助填写简况表第10页“经费投入情况”内容;图书馆协助填写简况表第14页“专业图书资料”栏目内容。

五、工作安排

2020年12月25日前,专业所在教学单位填报《简况表》,并自行邀请至少1名专家进行指导、初审评估材料,专业负责人就专业建设等有关情况作汇报,并根据专家意见与建议修改完善《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2021年1月8日前,专业所在教学单位将《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一式十份)《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自评打分,一式一份)、专家初审意见(专家签名版扫描件,一式一份)交至教务部(1号行政楼222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连同专业建设情况汇报PPT发送至邮箱linmx@nfu.edu.cn,邮件命名格式:专业名称+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估材料。

2021年1月,校内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各专业材料。

2021年2月底-3月初,材料报送中山大学,由中山大学组织完成专家评审工作,我校全力配合中大相关工作。参照往年惯例,各专业需向中大推荐6-7名候选专家,专家推荐事项另作通知。

2021年3-4月,中山大学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材料, 经公示无异后,由中山大学统一报送广东省学位委员会。

2020年5月,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公布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备案名单。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2.广东省学位委员会转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

3.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4.广东省独立学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教务部

2020年12月3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6178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