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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18年度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数量

    本年度教研教改项目分为综合类和一般类两种。我校推荐项目限额共7项,其中一般类项目5项,综合类项目2项。

    二、推荐立项要求

    1.推荐项目应突出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围绕巩固和加强本科教学中心地位、教学激励机制和保障体系建设、专业评估与认证、卓越(应用型)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教育、新师范、新工科、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

    注重项目成果在教学实践中的检验和应用,立足于解决教学实际问题,培育教学成果。学校将逐步降低纯研究型项目的推荐比例。以实践为主的项目,结项时不要求必须发表相关论文;以研究为主的项目,要注重原创性、前瞻性和普遍性,可以以研究报告和论文等形式结题。

    2.综合类教改项目由学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或校、院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由学校教学一线教师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重点支持中青年一线教师的项目研究和实践。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已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18年8月31日),能够组织相关教学资源和团队独立完成项目建设,原则上,负责人在项目结题验收前不得更换。

    4.限制立项的情况。所主持项目在2016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含教研教改项目)验收中列为“不通过”及在2017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所主持省教改建设项目尚未校内结题验收的,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三、申报推荐程序

    1.各单位填写汇总表(附件2),对项目进行排序并盖章,连同申报材料(附件3)纸质版一式2份于9月17日(周一)前交至行政楼A1-222处。逾期不再接受。

同时发送电子版申报书及汇总表至zdnfjwbl@126.com。电子材料请以“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二级学院”命名。

    2.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教务与科研部将于9月29日前完成申报资格审查和组织专家评审。选出推荐项目后于10月5日前完成学校公示和公文上报。

    3.项目录入。获推荐资格的项目负责人(主持人)于2018年10月10日前登陆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gjc.scnu.edu.cn),填报并上传相关推荐资料。具体材料网上填报事宜按系统公告执行。

四、其它事项

    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32号)执行。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2. 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请书

          3.2018 年省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与科研部

2018年9月4日

(联系人:李淑敏  联系电话:617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