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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通知

各院系:

我院2018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定于5月26日(星期五)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图像用处

用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上像片粘贴;为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提供电子图像。

凡是没有经新华社广东分社大学生图像采集中心进行图像采集的学生,其学历证书的电子注册信息仅学生本人能查到,其他人员或单位一律无法查到,也无法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平台直接对学生的学历进行验证。

二、图像采集工作安排

(一)采集对象:2018届毕业生(即2014级学生)。

(二)采集方式:新华社广东分社大学生图像采集中心工作人员在我校进行图像采集。

(三)具体安排

1.时间:5月26日(星期五)。

2.地点:6号教学楼401、402、403、404、405。

各院系各班级具体拍摄时间地点见《2018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1)。

3.费用:图像采集收费标准依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执行,15元/人,由学校代新华社收取。

4.组织工作

(1)各院系应在院系内和各班级指定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把本院系和各班级的工作负责人信息填报备案联系表(附件2),于5月16日(星期二)下午4:00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396198224@qq.com,纸质版(加盖系章)交到教务与科研部叶世平老师处(办公地点:A1-202,联系电话:61787309)。

(2)各院系需组织学生核对《2018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学生信息确认表》(附件3)中的个人信息,学生必须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在相应位置签名确认并按规定缴纳拍摄费用,未交费的学生拍摄当天不得参加拍摄活动。各院系于5月19日(星期五)下午4:00前由院系负责人将本单位的确认表纸质版(电子版发至邮箱396198224@qq.com)和学生拍摄费用交到教务与科研部叶世平老师处(办公地点:A1-202,联系电话:61787309)。

特别提醒:确认表中学生的姓名、学号、性别、出生日期、专业和身份证号均为学信网信息,如学生在核对过程中发现信息不一致,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教务与科研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自行更改。

(3)各班级负责人按《2018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1)安排,组织本班参加集体拍摄学生提前10分钟到达拍摄现场拍摄,并在现场维持本班拍摄秩序。如因迟到无法在本班拍摄时间内进行图像采集的学生,不能夹插在其他班级拍摄时间内进行拍摄,统一在下午待其他班级全部拍摄结束后进行。

5.拍摄要求

(1)拍摄时采用机器直接读取身份证信息的形式登记,学生务必携带身份证(不能用校园卡代替)参加拍摄。

(2)拍摄要求免冠、露出双耳、穿有领衣服;不能戴眼镜、不能穿黄、绿、蓝色上衣。拍摄时间安排紧凑,参加拍摄学生务必提前整理好着装。

(3)参加拍摄学生以班为单位在拍摄教室内排队,并在工作人员处逐一刷身份证和签字登记,学生必须严格按照读取身份证的顺序排队进行拍摄,否则会造成学信网上图像错乱。

(4)拍摄时应服从摄影师的安排,在等候时不要喧哗,以免影响摄影师的工作,经拍摄工作人员确认拍摄成功后应立即离开拍摄场地,禁止逗留。

三、学生像片信息核对

新华社预计在拍摄结束后两个月内,将上传学生的像片信息至教育部的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届时请已拍摄的学生登陆教育部的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核实本人的像片信息。具体校对时间和操作方法另行通知。

请各院系及相关部门给予积极配合与支持,共同完成好此次2018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与科研部叶世平老师,联系电话:020-61787309,办公地点:行政楼A1-202.电子邮箱:396198224@qq.com。

 

附件:1. 2018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时间安排表

2. 2018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各系负责人联系表

3.2018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学生信息确认表(请见纸质版)

 

 

教务与科研部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