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加强学校美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美育教学改革交流活动和学术研讨等方面作用,不断加强美育师资建设,全面提高美育师资队伍水平,推动美育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经广东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增补“广东省学校美育专家库”成员,为做好相关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
(二)从事美育相关教学工作,且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取得副高以上职称满5年)。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上享有较高声望。优先推荐曾担任过国家和省大学生和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评委。
(三)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廉洁正派、行业口碑好、号召力强、责任感强,热心和熟悉学校美育工作,服从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能够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有关艺术活动。
(四)推荐专业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曲艺、朗诵、指挥、播音主持、语言艺术、电影、动漫、绘画、中国画、书法、篆刻、摄影、影视、雕塑、陶艺、工艺、纺织、非遗、文学、建筑、民间艺术、美育理论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专业方向,其中,文学、朗诵、非遗、书法、摄影、影视、动漫、新媒体和美育理论领域专家目前较为缺乏,建议相关专家积极申报。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5名专家
三、推荐方式
(一)坚持自愿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申报人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如实填报《广东省学校美育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并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各单位于6月28日前将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交至教务部质量监控与综合评估科(A1-21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b@nfu.edu.cn,材料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广东省学校美育专家库专家成员推荐材料。
四、专家职责
专家库成员作为省教育厅美育智库成员,参与省教育厅有关学校美育研究和政策制定,开展学校美育调研、检查、评审、交流和艺术展演(比赛)活动等。
五、其他事项
本次增补专家聘期4年,与第一批入库专家同时到期。
附件:1.广东省学校美育专家推荐表
2.广东省学校美育专家推荐汇总表
教务部
2021年6月11日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61787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