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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2014年设置的新招生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及内容

    本次审核的专业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审计学、国际商务、法语4个专业。主要审核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师队伍、教学条件、教学过程及管理、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等内容。

    二、审核流程

    各拟新增学士学位授予的专业须经学校审核、中山大学审核、广东省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三级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学位授予资格。

    (一)学校审核。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拟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进行审核,并予以校内公示。

    (二)中山大学审核。校内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各评审专业《广东省独立学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等材料报送中山大学评审,由中山大学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予以公示。

    (三)广东省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中山大学公示期结束后报广东省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备案。

    三、评审结果

    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评审分为通讯评审和实地评审。通讯评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广东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通讯评审结果为“优秀”、“合格”的申报专业确定为“通过”,不再进行实地评审;通讯评审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申报专业,由广东省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评审,提出具体的专业建设建议和意见,并确定是否通过。实地评审不通过的专业责令其整改建设,待次年重新申报(该专业当年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则挂靠有授权专业的其他高校进行)。

    四、材料要求

    (一)审核专业所在教学单位对照评审指标(附件2),总结专业建设情况,填报《广东省独立学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附件3,以下称作“简况表”),并制作专业建设情况汇报PPT。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协助填写简况表。教务与科研部协助填写简况表第15页“学位、教学管理制度”内容及简况表第12页“专业实验室情况及仪器设备”内容;财务部协助填写简况表第10页“经费投入情况”内容;图书馆协助填写简况表第14页“专业图书资料”栏目内容。

    五、时间安排

    12月29日前,审核专业所在教学单位填报专业简况表审核材料并邀请1名专家进行咨询指导,专业负责人作专业建设情况汇报,并根据专家意见与建议修改完成《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

    2018年1月3日前,审核专业所在教学单位将《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和专业建设情况PPT交至教务与科研部(A1-222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前,评审材料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2018年3月中旬,中山大学组织专家对受评专业进行评审。

    2018年3月下旬,通过评审的专业经公示后,审核专业所在系将评审资料上传到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系统。

    2018年5月份,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公布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备案名单。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2.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3.广东省独立学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教务与科研部

2017年12月13日

(联系人:林明秀  联系电话:6178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