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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公布2020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教务部关于公布2020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

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粤教高函〔2020〕19号)(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粤教高函〔2020〕20号)(附件2),现将我校获批立项2020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2020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2020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2020年省级教改项目”)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名单

我校2020年获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7项,省级教改项目立项7项,名单详见附件3。

二、项目经费

立项项目建设经费由校级配套经费和院系配套经费组成,校级配套经费另行通知。请各院系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和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给予相应配套经费。各项目经费使用按《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要求执行。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日常管理

我校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相关项目管理文件要求严格加强项目管理。各项目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项目开题论证、年度检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各环节的材料将作为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我校将组织获批立项的项目在项目实施前进行开题论证,论证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目标、建设举措、预期成果、建设进度安排等。论证后的目标、任务等将作为结题验收时的重要依据。具体论证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二)项目建设期限

省级质量工程及省级教改项目建设期限一般为3年,广东省教育厅预计于2023年组织结项验收

(三)项目建设标准

省级教改项目要立足我校教学改革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和应用导向,项目最终要为推动我校教学改革服务。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经学校组织建设、校内结题并通过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项目验收后,正式认定为省级项目。

各项目请参照《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件4)进行对标建设特别注意的是,在线开放课程类别项目须建设线上资源共享平台,该类项目结题验收时,将同时检查课程线上共享资源的建设情况;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类别项目须建成网络化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信息平台,该类项目结题验收时,将同时检查网络实验教学资源的建设情况。

(四)项目变更和调整

1.省级教改项目

为保证项目建设的延续性和成果一致性,原则上,项目研究过程中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不得大幅变更研究内容或研究方向;不得拖延项目建设进程。

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项目变更或延期的,须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前至少6个月向教务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我部审核同意后以正式函件形式(并附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对擅自做出变更决定或临时延长建设期限的项目,将视情况予以撤销或终止项目研究,取消相应负责人3年内省教改项目的申报资格。

2.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项目实施过程中,其名称、建设内容(任务)、建设目标、建设周期、主要负责人、预期成果等发生重大变更的。须由时任项目负责人在发生变更后及时提出,并将相关情况汇报材料,报教务部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正式发函说明原因;擅自变更上述内容的,验收评定时认定为不通过。

四、其他事项

省级立项建设项目是我校创新强校考核因素和创强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因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而导致年度检查、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不通过的项目所在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将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进行处置。请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建设评审指标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各教学单位做好项目建设的监督、跟进和日常管理。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3.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20年省级质量工程及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

      4.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教务部

2021年1月13

(联系人:蓝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61787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