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教务通知» 教务部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调整的通知

教务部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调整的通知


教务部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调整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指引》,现将教学安排调整通知如下:

学校3月1日开学。根据学校学生返校安排,3月1日-6日的课时,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实际情况,选择在学习通上安排相关学习资源组织学生自主学习,或选择在周末以课堂教学的形式补课时,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向任课教师提出具体要求。3月8日起全面实施课堂教学,各教学单位及相关教师必须确保完成本学期所承担课程的教学任务。

结合2021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全国高校法语专业四级考试、剑桥商务英语中级考试等考试安排,周末补课时间建议为:3月21日(星期日)、4月3日(星期六)、5月2日(星期日)、5月30日(星期日)及6月20日(星期日)。

三、如任课教师处于中高风险地区无法返校,由开课单位按调停课审批程序调整任课教师如任课教师返粤后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社区健康监测阶段,可由开课单位协助办理临时停课手续。

四、因处于中高风险地区,经学校批准请假或返粤后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社区健康监测阶段的学生,可自愿通过学习通和任课教师公布的互动平台(微信群、QQ群等)获取课程相关的课件、参考资料等教学资源,可在任课教师公布的答疑时间与任课教师互动,由任课教师予以辅导答疑。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部,联系人:黄老师,联系方式:020-61787145。

教务部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