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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与科研部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教研〔2017〕12号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重修报名工作定于3月1日开始,现将本次重修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向对象

全院学生。

二、报名时间

3月1日8:30至3月7日17:00。

三、报名方法

本次重修不开设网上报名,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开课单位进行登记报名。

四、报名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务必通知学生在进行报名之前认真通读以下注意事项,并严格遵守,否则因个人报名失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1、确定需要重修的课程

已修读但未通过考核的课程为可申请重修的课程,因此学生报名之前,务必查询个人成绩,以确定需要重修的课程。

特别提醒:

(1)2015年入学、2016年入学学生未通过考核的课程可申请重修也可申请重考,但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报名重修和重考。

(2)重考与重修的区别:

重考不需要跟班学习,考核合格后绩点为1.0,原始成绩仍如实记录在档案中。重考成绩与百分制、五级制、二级制对应关系如下:

重考成绩

合格

不合格

百分制

60分及以上

59分及以下

五级制

及格及以上

不及格

二级制

通过

不通过

绩点

1.0

0

重修需要跟班学习,考核合格后按重修成绩计算绩点,原始成绩仍如实记录在档案中。重修课程绩点计算如下:

重修成绩(百分制)

90分及以上

75-89分

60-74分

59分及以下

重修成绩(五级制)

优秀

良好

中等或及格

不及格

重修成绩(两级制)

 

通过

 

不通过

绩点

3.0

2.0

1.0

0










2、重修报名方式

需要重修的学生必须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重修报名申请表》(见附件一),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到开课单位进行重修报名。

3、专业课重修注意事项

需要重修专业课的学生必须报名本院系开设的课程,不允许报名重修其他院系开设的同名称的课程(课程代码与开课单位之间的关系详见附件二),否则报名无效,开课单位有权不让其参加教学活动或考核,擅自参加考核者,开课单位有权不为其出具重修成绩。

4、重修课程上课要求

为保证重修学习质量,所有重修课程必须跟班上课方能参加课程考核,因上课时间冲突不能报名本次重修的学生,请参加下一次重修报名。学生报名成功后应及时向任课教师确认名单,并按照要求跟班听课、参与教学活动。

(二)各开课单位按要求登记学生的重修报名信息,认真核对,并及时分发给相应的任课老师。任课老师需按正常要求考核重修报名成功的学生。

(三)重修报名结束后,各开课单位需汇总成功报名重修的学生名单(汇总表模板见附件三),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于3月8日 下午17:00前交教务与科研部蓝婵婷老师处(办公地点:行政楼A1-204办公室,联系电话:61787731)存档。

如对重修课程开设有任何疑问,请到开课单位办公室进行咨询。


附件:1.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重修报名申请表

2. 课程代码与开课单位的对应关系

3.重修报名汇总表

 

教务与科研部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