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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与科研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教务〔2015〕165号

各教学单位:

为促进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顺利实施,强化过程管理,全面了解和掌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我院将于12月对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年正式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时间

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

三、检查方式

本次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以中期报告的形式由学院组织统一检查,各教学单位、指导教师协助项目团队及时解决项目研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中期报告和教学单位意见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四、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重点检查项目已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

2.项目变更情况:项目内容、人员有无重大调整,变动说明。

3.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说明的情况。

4.下阶段工作计划:重点说明项目的进度保证计划,对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

五、检查程序

1.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书的申报内容与项目推进计划,认真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进度报告书》(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五份)连同相关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可为:截止中期检查所取得的调研成果、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设计方案所取得的进展、已完成的软件系统源代码或系统设计说明等)交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在12月18日前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单位,电子版发送到918714245@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中期检查材料,例:201512619001青苗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中期检查材料。

2.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情况变更,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大学生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经指导教师与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后随中期检查材料一并上交。

3.各教学单位对各项目团队提交的中期进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进行严格的把关,对提交的检查材料符合中期检查要求的项目进行汇总并填写好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4),于12月23日12:00前交至教务与科研部(行政楼A1-204办公室,黄丽华),电子版发送至918714245@qq.com,对不符合提交要求的材料退回整改。

4.教务与科研部负责在12月24-29日期间组织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对各项目组提交的中期检查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5.专家指导委员会评审结束后,教务与科研部负责在12月31日前公布本次中期检查的结果。

六、检查结果处理

中期检查分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结果处理。

1.通过的项目进入中期报销阶段。中期报销的相关要求见附件5。

2.对无明显进展的项目给予暂缓通过处理。暂缓通过项目需经二次中期检查通过后再进入中期报销阶段,如二次中期检查仍不通过,则给予项目不通过处理。

二次中期检查暂定安排在2016年1月7-8日,具体的组织事项由教务与科研部负责通知各暂缓通过的项目团队。

3.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按要求提交中期检查相关材料或项目实施与原申报项目计划严重不相符的项目按中期检查不通过处理。学院将对中期检查不通过的项目团队给予终止项目运行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经费由团队自行负责。

联系人:黄丽华,联系电话:020-61787145

联系邮箱:918714245@qq.com,办公地点:行政楼A1-204

 

附件:1、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
项名单

2、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报告书

3、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
请表

4、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5、 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报销注意事

 

 

教务与科研部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