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提交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课程教学内容,现安排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提交工作如下:
一、教学大纲编制原则
1.教学大纲需严格按照《教务与科研部关于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教研〔2017〕6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见附件1)及《教务与科研部关于<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的补充通知》(教研〔2019〕106号)(见附件2)进行编写,教学大纲模板详见附件3。
2.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强化课程思政建设一流课程的意见》(粤教高〔2019〕7 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教体函〔2019〕9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行动计划>的通知》(粤教体〔2019〕16号)等文件精神(见附件4),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挖掘蕴含在专业知识中的课程思政、美育、劳动教育元素,建议将课程思政、美育、劳动教育渗透到教学大纲各环节设计中,坚持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工作要求
教学大纲由任课教师认真编写、签名(有多名任课教师的课程,每名教师均应签名)后交至本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处审核;各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应遵照指导意见及补充通知要求,对本单位教学大纲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全面、仔细的初审,审核无误后逐份签名确认,并按时提交至教务部。注意事项如下:
1.课程学时不得用于安排期末考核;
2.必修课原则上必须采用考试方式(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课除外),如有特殊理由不采用考试方式,须提交申请经院系审批通过后,报教务部备案;
3.选修课由任课教师决定采用考试或考查的方式;
4.大纲是组织课程教学的依据,任课教师在第一次上课时要向学生讲解大纲内容并强调考核方式。为保证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大纲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大纲执行过程中,任课教师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对大纲部分内容做调整,应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5),经课程负责人、教研室、院(系)批准并报教务部备案后方可正式生效。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师教学行为规范(试行)》,若教师未能及时提交符合规范的大纲、未经批准随意改动大纲,均按教学差错处理。
三、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教学秘书于2021年3月8日下午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收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与审核无误的课程教学大纲提交至教务部A1-222办公室陈夏莹老师处(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以“XX院/系2020-2教学大纲”格式命名,同时发送至邮箱:chenxy3@nfu.edu.cn)。
附件:1.《教务与科研部关于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教研〔2017〕67号)
2.《教务与科研部关于<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的补充通知》(教研〔2019〕106号)
3.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4.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
5.课程教学大纲修订申请表
6.课程教学大纲收集情况汇总表
教务部
2020年1月19日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1787588,电子邮箱:chenxy3@nfu.edu.cn)